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配建租赁住房

来源:住宅与房地产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1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正按照住建部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围绕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目标,从本月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正按照住建部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围绕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目标,从本月起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工作,以建立完善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吸引优秀人才安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成都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设一批人才公寓、产业园区的配套用房,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保障新市民和人才的住房需求。

对住房租赁企业,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享受相关税收、金融支持。逐步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的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交由住房租赁企业管理,支持企业向机构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力争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不低于50家。

同时,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配建租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自持住房,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运作模式。在重“增量”的同时,也要积极关注“存量”。接下来,我市将鼓励个人将闲置住房委托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与开发企业合作,通过购买或租赁库存房源,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方面,要健全法规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市级各部门职责和当事人的责任义务,规范租赁当事人的行为,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实行住房租赁的网格化管理。

要引导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推行《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指导文本;定期发布住房租金水平信息,抑制租金上涨异常等问题。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巡查和监测,强化租赁住房的物业管理,禁止群租行为,对中介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和租房个人的不良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予以公示。

成都商报记者辜波

文章来源:《住宅与房地产》 网址: http://www.zzyfdc.cn/zonghexinwen/2020/0811/648.html



上一篇:2020年8月11日武汉联投武地房地产有限公司竞得
下一篇:武汉地产6.14亿元竞得东湖新区一宗住宅用地 溢

住宅与房地产投稿 | 住宅与房地产编辑部| 住宅与房地产版面费 | 住宅与房地产论文发表 | 住宅与房地产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住宅与房地产》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