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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住宅也有使用说明书了,租房买房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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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原标题:黑龙江住宅也有使用说明书了,租房买房都需要! \r\t\t\t\t\t\t\t\t\t \r\t\t\t\t\t\t\t\t\t\t \r\t\t\t\t\t\t\t\t\t \r\t\t\t\t\t\t\t\t\t\t \r\t\t\t\t\t\t\t\t\t \r\t\t\t\t\t\t\t\t 全文共 750 字,阅读大约需
原标题:黑龙江住宅也有使用说明书了,租房买房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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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750字,阅读大约需要2分45秒。
记者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作为黑龙江省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黑龙江省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将于9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黑龙江省是全国率先编制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地方标准的省份,全省居民如何安全正确使用住房有了制度依据。
日常生活中购买的商品,小到家用电器,大到汽车,都有一本使用说明书。但是,购买的住宅还没有内容规范的使用说明书,告知房产买受人如何科学使用和维护,以至个别家庭在装修和使用中违法违规拆改,因此埋下隐患,发生事故。
为解决住宅使用说明书编制不规范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测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六家单位,编写了地方标准《黑龙江省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自9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规定,建设单位是住宅使用说明书编制的主体,按每套住宅编制,应满足正确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紧急避险、保证建筑结构安全及必要的维护保养要求,在住宅交付前完成编制,并在交付房屋时提供给买受人。《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应作为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附件,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或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同时提供。
《黑龙江省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要求,住宅所有人、使用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在住宅装修、改变用途、改变设备设施、用水、用暖、用电、用燃气、排污等方面具有主动配合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接受相关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掌握安全使用常识及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方面的义务。
文章来源:《住宅与房地产》 网址: http://www.zzyfdc.cn/zonghexinwen/2020/0904/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