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

来源:住宅与房地产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2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 ??? 市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 市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

??? 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 一、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 二、征收对象?? (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 四、计税依据???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 五、税率?? (一)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 (二)免税面积的计算。???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 七、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 (一)对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和缓缴税款。

??? 八、征收管理?? (一)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住房的次月。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人住房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三)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 (四)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住宅与房地产》 网址: http://www.zzyfdc.cn/zonghexinwen/2020/1021/1088.html



上一篇:云南玉溪建筑规划设计,商业住宅设计,地产办
下一篇:买房时,这3种房子即使再便宜也不建议买,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