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召开,房地产税真的要

来源:住宅与房地产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1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召开,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吗?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召开,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吗?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虽然新闻没有报道座谈会的具体内容,也没有传达座谈会的更多信息,而只是作为一次普通的会议信息。但是,从座谈会组织部门、参加对象以及新闻用词来看,也可以深切地感到,房地产税改革已经箭在弦上,房产税政策呼之欲出。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也是座谈会的组织者之一,意味着房地产税改革的立法工作已经纳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预算工委被作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的牵头单位之一,所传递的信号,当然是房产税等政策的即将出台;另一方面,部分城市的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专家学者参加,是正常的,也是常规动作。部分城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这次座谈会,是否意味着改革试点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召开此次座谈会,只是为了使试点方案更完善,很快地,试点工作就将在部分城市推开。在此基础上,座谈会采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的方式,明确提醒各方,房地产税改革工作已经启动,房产税政策也将正式亮相,只是尚处于“试点”阶段。而我们的许多改革举措,不都是从试点开始的吗?

事实也是,近年来,围绕房产税改革的问题,舆论和公众都十分关注,都在等待着房产税政策的出台。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房产税政策一直处于研究范畴、探讨阶段,而没有进入到实实在在的操作阶段、实施范畴。慢慢地,舆论和公众对房产税的关注也就淡下来了。而面对房价动辄反弹,有时也会有人提出,应当加快房产税立法。也有人建议,楼市调控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市场也逐步趋于平稳,房价大起大落的问题也已经得到基本解决,房地产市场应当转入到长效管理阶段,包括房产税在内的政策也应该出台了。

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楼市调控发展到目前这样的状态,如果继续依靠行政手段来调控,依靠职能部门对地方政府约谈等控制房价的变动,确实已经难度越来越大、效果也越来越差了。有房价上涨内在冲动和需求的城市,特别是深圳等一线城市,再怎么通过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调控,也无济于事,也会难以遏制房价上涨的冲动。对一些三、四线城市,就算市场放开,只要有效控制住炒作,房价也不可能再有大的变动。如果能够转入到用税收政策等来调节,市场可能会变得更加灵活自如、更加健康有序,房价的波动也会趋于更加平稳。

毫无疑问,此次座谈会的召开,已经释放了房产税政策即将出台的信号。也就是说,经过此次座谈会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对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正式在部分城市试点,且试点的城市应当不像此前的只有两大城市试点一样,而会选择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多个城市,一线城市有,二线城市有,三、四线城市有,东部城市有,西部城市有,中部城市也有。试点城市的数量应当高出6家,如果能够达到10家,试点的作用和效果也会更好。而试点,也将改变过去改革措施试点的常规做法,带着问题去试点,从而让这些问题在试点中加以解决,积累经验,以便于在全国范围内铺开。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试点,也可能不只是房产税改革的试点,还可能包括其他围绕房地产市场的相关税收制度、税收政策,从而更大范围地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和矛盾,以便于房产税政策出台后,可能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更少。因为,理想化的政策设计,往往在实施过程中,矛盾都十分突出,不适用实际工作。如十多年前的重庆、上海的房产税试点,上海基本没有留下什么经验,重庆的试点情况好一些,但也是在行政手段下完成的,不具备推开的意义和作用。

也正因为如此,此次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一定要吸取以前的教训,要立足于跳出行政手段范畴,能够自由地发挥作用,能够不受制于行政手段,能够真正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步入长效化管理、法制化管理轨道,行政手段逐步淡出,取而代之的是法制手段、经济手段,从而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更加有效、规范的推动作用。

文章来源:《住宅与房地产》 网址: http://www.zzyfdc.cn/zonghexinwen/2021/0513/1851.html



上一篇:合肥房产新政效果初显
下一篇:房地产税加速推进信号明显!大城市或先试点 房

住宅与房地产投稿 | 住宅与房地产编辑部| 住宅与房地产版面费 | 住宅与房地产论文发表 | 住宅与房地产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住宅与房地产》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