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老伯为防女婿争房产起诉女儿,要求确认自己享

来源:住宅与房地产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12-1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一家四口因一套房屋、一张确认书对簿公堂。 12月9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介绍,李大海与李晓梅系父女关系,因不满女儿婚姻,父女渐生嫌隙。2016年,李晓梅与丈夫计划将李晓梅

一家四口因一套房屋、一张确认书对簿公堂。

12月9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介绍,李大海与李晓梅系父女关系,因不满女儿婚姻,父女渐生嫌隙。2016年,李晓梅与丈夫计划将李晓梅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屋出售置换成位于青浦区徐泾镇的一套建筑面积180平方米的商品房。李大海知道后极力反对,他认为原房屋是属于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置换后的房屋是女儿和女婿的共同财产,对女儿实属不利。

为安抚父亲,李晓梅夫妇与李大海夫妇共同签订了一份确认书,载明“置换后位于徐泾镇的房屋完全由李大海夫妻支配,女儿家庭无权干涉”。

后因家庭矛盾,李大海依据确认书所载内容,将李晓梅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自己对位于徐泾镇的房屋享有百分之五十产权。

李大海诉称,无论是女儿婚前购置的房屋还是婚后置换的房屋,均是其出资购买,虽然都登记在女儿名下,但只是让女儿代替父母持有房产。女儿女婿的确认书也认可父母对位于徐泾镇的房屋有所有权,故该房屋为李大海夫妻共有,各占50%份额。

李晓梅辩称,其与父母之间并不存在房屋代持约定,确认书也只是说父母可以支配,但并不代表房屋就归父母所有。因父亲不信任丈夫,故要求自己写下确认书。近年来,由于父亲始终对于女婿心存芥蒂,最终导致矛盾激化。

李大海妻子作为第三人,在庭审中发表意见,确如女儿所述,确认书是李大海为防止女婿争房产,要求全部家庭成员签字书写方能安心。实际上,无论是出售的房屋还是新购入徐泾镇的房屋都是女儿自己购买,都与李大海夫妇无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确认书虽然有李大海夫妻及女儿李晓梅夫妻的签字,李大海据此要求确认享有房屋50%份额,但是对于确认书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双方各执一词,且李大海妻子并不认同丈夫的主张。

确认书并未明确约定系争房屋归李大海夫妻所有,并无证据显示各方已就新购入房屋所有权归李大海夫妻达成合意,也无证据显示李晓梅代父母持有房产形成合意,也未就李大海享有房屋50%份额达成合意。

综上,李大海在不能证明真实物权状态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记载不一致的情况下,要推翻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李晓梅,法院不予支持。

(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澎湃新闻

文章来源:《住宅与房地产》 网址: http://www.zzyfdc.cn/zonghexinwen/2021/1211/2494.html



上一篇:胶州的机场拆迁户买了这么多房产,现在房子下
下一篇:买主还没过户房子被查封 为赚房产交易差价引发

住宅与房地产投稿 | 住宅与房地产编辑部| 住宅与房地产版面费 | 住宅与房地产论文发表 | 住宅与房地产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住宅与房地产》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