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有消息?刘大妈200万元全款买房,房子隔天就被

来源:住宅与房地产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6-2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最后,部分细心(疑心重)的小伙伴们又要提问了:购房者刘大妈是眼光好?还是蒙的? 而上述相关部门的判决令人大快人心:原房主陈先生不光败诉,全部诉讼请求也都被驳回了!

最后,部分细心(疑心重)的小伙伴们又要提问了:购房者刘大妈是眼光好?还是蒙的?

而上述相关部门的判决令人大快人心:原房主陈先生不光败诉,全部诉讼请求也都被驳回了!

据原房主陈先生哭诉:如果按照相关部门公布的拆迁政策,自己这套55平方米的房子,最少可以置换一套90平方米以上的安置房,自己一夜之间就亏了100万元以上;

但是(转折来了),当第二天看到拆迁公告后,原房主陈先生不干了——拒绝交付,甚至把购房者陈大妈以及房产中介都告了!

从昨天开始一直到今天(6月20日)上午,上述相关内容的话题(#浙江男子卖房后第二天就出拆迁公告#、#宁波大妈买房第二天就遇拆迁#)就一直在热搜上(没下来)!

原房主陈先生表示:就算按照周边二手房均价3万元/平方米估算,自己的损失也超过了100万元(其实按3万元/平米房计算,也就少了70万元)!

同时,还有部分网友怼房主陈先生:要是第二天房价跌了,购房者(刘大妈)是不是可以索要损失?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据了解,上述房子已经交付完毕!

本文由“我家住楼房”原创(作者:刀柄老爹),欢迎关注,既可以阅读更多往期好文,也不会错过更多新鲜热文!

根据多家知名媒体(光明网、环球网、每日经济新闻等)于昨天(6月19日)发布的报道显示: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相关部门近日披露的一则有关二手房买卖纠纷信息得知;家住鄞州东吴镇的刘大妈,以单价3.64万元/平方米的高价(附近二手房均价3万元/平方米左右),并一次性支付全款200万元,通过一家正规房地产中介公司,从原房主陈先生处购买了一套总建筑面积约55平方米的老房子!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刘大妈在向上述相关部门答辩时表示:首先,房子是原房主主动卖的;其次,这套房子即将拆迁的传闻众所周知(就连小区保安们都知晓);第三,自己买房不仅二手房买卖合同已经签了、购房款也一分不少的全部给了、甚至就连过户手续都已经办了!

一套传言拆迁达数年时间之久的老房子,令卖家万万没想到的是(买房者是不是有消息,不得而知),在卖掉的第二天(成交当日完成过户,并约定第二天交付房屋),相关部门就正好公布了拆迁公告——这套房子即将拆迁(被列入拆迁范围内)!

文章来源:《住宅与房地产》 网址: http://www.zzyfdc.cn/zonghexinwen/2022/0621/2746.html



上一篇:河南两部门发文: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房产税
下一篇:装一个自己想要的房子 篇十七:2022年我居然劝你

住宅与房地产投稿 | 住宅与房地产编辑部| 住宅与房地产版面费 | 住宅与房地产论文发表 | 住宅与房地产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住宅与房地产》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